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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制度及公告
来源:admin  发布时间:2024-08-22  浏览次数 :271次

汉川市华福学校

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制度及公告


依据教育部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卫健委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(第45号令)第四章第三十二条:有条件的地方或学校应当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。省教育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卫健委、省财政厅、省公安厅《湖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》(鄂教后勤[2022]4号)第六章第三十六条: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遵循公开透明、安全健康、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……对于实行学校自行采购的,所属教育部门应当制定操作细则,指导学校规范采购行为。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卫健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后勤[2021]5号)相关要求:各地要坚持以县市或学校为主体进行中小学校食堂物资采购……对于实行学校自行采购的,各地要制定操作细则,指导学校规范采购行为,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2024-2025学年度食堂大宗物资面向社会公开招标,现公告如下:

一、招标原则:

遵循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评估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。

二、招标采购内容:

1、大米;2、面粉、米面加工品;3、食用油、调味品、干杂等;4猪肉、牛肉、畜肉等;5、蔬菜、蛋类、水产品;6、冷冻食品。

三、供货时间:

2024年91日至2025831日。

四、招标条件及要求:

1.有合法的经营资质;

2.有固定的经营场所;

3.食材供应商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或失信记录。

4.食材供应经营者、业务员须遵纪守法、身心健康,有健康证明。对于经 营者、业务员有违法犯罪、吸毒或心理不健康等现象的不能参加本招标活动。

5.有稳定的供货渠道,具备配送能力。

6.中标人必须向学校作出四项郑重承诺:确保食品安全;依规营销,不以非正当方式开展业务;价格随行就市,不高于同质新产品本地市场零售价;按要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。

五、报名要求:

报名时间: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 824日下午530止。

报名地点:汉川市华福学校。

联系人:孙月娥    联系电话:18371222458

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,并索取响应资料清单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响应资料

六、供应商的确定

1.供应商按响应资料清单的要求于826日下午3点前提交响应资料。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,并用档案袋封装,封条上加盖公章。

2.招标工作专班实地考察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实地考察。

3.召开招标会,评委根据现场考察及供应商的招标响应资料等信息进行评分,综合得分情况确定供应商。原则上每个品种的食材确定两个供应商,需求量较小的食材可以只确定一个供应商。

特此公告!

附:汉川市华福学校食堂大宗物资招标供应商响应资料清单

1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(有效期到2025831日)。

2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,注明本复印件仅用于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招标。

3、业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

4、业务人员的法人委托书,加盖公章。

5、业务人员的健康证明(有效期到2025831日)。

6、拟供应产品的(第三方)质量检验报告。

7、其他证明产品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的文件。如: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,生产者社会信用代码,食品的生产地地址、厂名、联系电话,食材品牌及规格等(有效期到2025831日)。

8、其他证明供货资质的文件(有效期到2025831日)。

9、承诺书(报名时索取样本)

10、产品报价单。



汉川市华福学校

   2024.08.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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